近日,长治市壶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城中队执勤民警,在对一辆车牌号为晋DG76**的重型自卸货车例行检查时发现,驾驶人王某存在酒后驾驶嫌疑,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,王某的检测结果为49mg/100ml,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,经进一步查询,驾驶人王某于2020年3月27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,被壶关交警大队查获并处罚,此次酒驾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后再次饮酒后,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。
查处现场王某称自己前一天晚上跟朋友吃饭时喝的酒。次日8时许,想着睡一觉应该没事了,便心存侥幸,没想到还是酒驾。执勤民警现场对王某进行了严厉批评,并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的规定,王某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,将被依法处以罚款2000元、10日以下拘留,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。
酒驾被查,违法信息将陪伴终生,一次酒驾被处罚后,无论相隔多久,再次饮酒驾驶,都属于“二次酒驾”。
酒驾醉驾的危害
视觉障碍 饮酒后会出现视野模糊、辨色能力下降以及视野范围大大缩小等情况,极易导致事故发生。
反应迟钝 当发现前方危险情况时,从视觉感知到采取制动的反应时间,会比没有饮酒的情况减慢2-3倍,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比较长。
操控能力降低 饮酒后驾车,因酒精麻醉作用,人的手、脚触觉较平时降低,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、刹车及方向盘。
产生错误认知 酒精刺激下,人在兴奋状态中往往会高估自己,对周围人的劝告不予理睬,做出不理智的行为。
交警提示
道路千万条 ,安全第一条,希望广大驾驶人,时刻牢记,生命只有一次,酒驾不可“尝”试!
【责任编辑 陈畅】